石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石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投资【201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新堰片区。2.2工程规模: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停车位140个2000平方米、训练场2000平方米及排水、照明等室外配套工程。2.3计划工期:120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纸及清单所包含内容。2.5项目计划投资约30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 /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每天8:00-12:00、14:00-17:30受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县向阳路中医院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备案证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相关资料(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应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交易中心石泉分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 址:石泉县祥和路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1377297155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石泉县向阳路中医院对面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915-631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