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隰县阳头升乡王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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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农林牧渔|安全防护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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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阳头升乡王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华境招【2015】234号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实 施 地: 临汾市 开标时间: 招标方案核准号: 一、招标条件 隰县阳头升乡王家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临汾市农业委员会以临农(计)发【2015】102号文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隰县农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项目区为隰县较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目前困扰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是:一是项目区属王家沟河沟谷地及低阶地地貌,地势起伏较大,耕地不平整,降雨地表径流造成水土流失,水资源利用率低;二是项目区耕地种植作物全部为玉米,农业生产管理水平较为粗放。主要施用化学肥料,且营养成分较为单一,人们很少施用有机肥和钾肥。肥料配比不合理,肥料利用率不高;三是耕作多采用小型拖拉机浅旋,耕作层厚度相对较浅,结构不良;四是项目区的机耕路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主干道路基本通畅,但是路况较差,有部分为泥土路。路面宽度一般在3.0~4.0m不等,路面狭窄且凹凸不平,下雨天,路面全是稀泥,整个路面泥泞不堪,通行十分困难。这些障碍因素是制约项目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项目实施后,项目区1216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田面平整度小于1度,保持水土不流失,田间路得到明显改善,土壤保水保肥及供水供肥力强,实现化肥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土壤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 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招标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1216亩。主要内容包括平田整地、整修地埂、田间道路、制作标志牌。 3、计划工期:1年 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5、建设地点:隰县阳头升乡王家沟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符合专业要求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各主要工作岗位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5、近三年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及检测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处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者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⑧经办人身份证;⑨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以上所要求的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9:00,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处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隰县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张 婷 联系电话:1873572001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号飞云国际1709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34677 13663678648 邮 箱:hjzb20082008@126.com hjzb20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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