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甘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42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甘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304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甘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鹤峰县中营镇黍子坪村、韭菜坝村。 建设目标:甘溪河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83km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70.00%以上。林草覆盖率提高3.13个百分点。项目实施后,人均基本农田达到0.18hm2以上,人均粮食稳定在580kg以上,人均经济林面积达到0.13hm2以上,人均纯收入达到8100元以上。 建设规模:坡改梯工程31.03hm2、蓄水池14口、沟渠3.57km、沉沙池24口、作业便道3.13km、水保林329.30hm2、经济林178.65hm2、封禁治理1244.03 hm2。 该项目由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两部分构成,总投资约700万元。监理服务期至上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2、采购范围:监理服务。 3、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4、项目预算:14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近3年内从事过类似坡改梯工程、水保工程或水利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1名,至少派驻2名监理人员驻工地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或者水土保持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或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专业工程师资格,监理员必须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监理单位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报价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水利工程或者水保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监理人员监理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5: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水利局 覃先生 1340277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