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12358举报移动处理系统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5】-2750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物价局的委托,拟就12358举报移动处理系统及执法记录仪进行询价采购。邀请贵司参与上述项目的询价采购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WHZC-XJ2015-1311。 二、采购项目名称:12358举报移动处理系统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举报业务移动处理系统; 2、执法记录仪; 3、数据采集工作站; 4、数据管理软件;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取得生产商授权书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15年12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33室领取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4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应于2015年12月11日14:30时前将报价单和技术指标、服务内容及优惠服务范围装入密封袋密封(加盖公章,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贰份),并注明询价文件编号送达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楼5033室,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物价局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27-87238812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五楼5033室 邮 编:430077 联系人:程振华、李海燕 电 话:027-87819169 传 真:027-87360813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05433810603 附件:报名表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用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所填账户信息必须与进账信息一致) 单位名称: 银行账户: 开 户 行: 行 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