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保障高风险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竟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保障高风险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服务项目(编号:XAZC-JZXTP2015FW27).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提供的服务对象,在充分尊重个体需求的基础上,精心论证和设计服务项目,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法律维权、亲职教育、参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临时照料、康复训练等专业化服务,维护其基本权益,矫正认知结构和行为方式,抚平心理创伤,树立正确的社会态度和价值取向,为最终回归家庭、社会提供支持性服务,避免再次受到伤害或流浪,实现服务对象健康成长和全面发燕尾服。 (二)、项目服务群体 经风险等级评估,在监护缺失与失当、心理伤害、身体伤害、性侵害、生存危机等方面受到的伤害风险级别较高的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遭受监护人性侵害的未成年人; 2.被监护人出卖的未成年人; 3.被监护人遗弃的未成年人; 4.遭受监护人虐待的未成年人; 5.遭受监护人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 6.被监护人教唆、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7.被监护人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未成年人; 8.被监护人忽视,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未成年人; 9.父母重病、重残且缺乏照顾能力的未成年人; 10.有严重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的未成年人; 11.有短暂流浪行为或严重流浪倾向的未成年人; 12.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未成年人; 1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14.因家庭贫困、身体残疾等原因未能正常接受教育并有求学愿望的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15.独居留守的未成年人; 16.其他在甲方认为属于其服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 (以上服务群体甲方可根据项目服务具体内容来确定) (三)、项目服务内容 1.对服务对象每周至少进进2-3次随访,及时掌握其学习、生活、家庭等情况,建立详细个人档案,提出帮扶意见; 2.对服务对象开展精神抚慰、心理疏导、亲情陪伴和再社会化训练等专业服务,帮助其缓解压力,感受温暖,克服自卑心理,重获生活信心。 3.对服务对象开展自护能力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提升自护能力; 4.与服务对象家庭建立常态化联系,每半年对其家庭基本情况、监护情况、监护人悔过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进行家庭监护评估,并对监护人开展监护指导、亲职教育等教育辅导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恶性伤害行为发生; 5.支持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司法诉讼,并为服务对象提供监护权转移或恢复监护权的法律援助,保障受伤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促进受伤害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降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率; 6.对正处于义务教育的失学辍学服务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和兴趣教育,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提升学习兴趣,直至重返校园。同时,对监护人采取“一对一”拜访等方式,帮助其明确自身教育职责,转变教养观念,为服务对象返校创造条件。 7.在社区层面,为构建未成年人环境友好型社区提供个案及小组服务(如四点半课堂),指导社区开展亲职教育和亲子沟通活动,训练家庭成员沟通技能、家庭矛盾处理技巧。为社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提供督导、培训等服务,培育人才队伍; 8.结合已有的未成年人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推动本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形成。 (四)、项目服务标准 1.以采购人甲方审批通过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申报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按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申反书》的相关内容将困境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2.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不得低于该工作总量的60%。社区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在不减少工作总量的前提下,对具体的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化表如下(以下指标量以年度为周期,仅作为参考,各地可结合本地未成年人实际情况,根据项目运营周期和资金量,考量社会组织的实际服务能力,重新设计): 指标 协议水平 备 注 1、社区策划方案 份 依据社区未成年人共性需求,策划社区环境改善方案 2、项目总结报告 份 反思服务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总结报告 3、个案 个 含新开个案及全年保护跟进个案10 4、小组 节次 结合未成年人需求,开展预防/支持/发展/教育/辅导/治疗性的小组。 5、家访(一个对象) 人次 对社区居民进行家访,走近居民,以便挖掘隐性个案,提供服务。 6、辅导 人次 指针对该未成年人跟进服务两次以上,每次30分钟左右,未形成个案服务(项目开展以实际情况数为准)。 7、讲座及康乐活动 场次 根据社区特点及未成年人需求,为社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资讯教育、康乐活动、工作坊等。 8、未保培训 场次 为社区示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体系等方面建议稿 9、建议稿 份 指有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体系方方面建议稿 10、大型宣传活动 场次 指活动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活动 (五)、采购预算: 23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登记: 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报名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代理机构初审;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601室(金桂路99号)。 五、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10时整前。地点同是;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开标室(金桂路99号)。资格预审通过,发竟争性谈判邀请. 六、相关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传真: 0715-8332312 咸安区民政局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162966888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21306; 湖北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