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PPP总体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LWFW-2015-041108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PPP总体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工程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拟采取“轨道+资源开发”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西向、机场线)起自雷锋湖片区,途径桐梓坡路、湘雅路、迎宾路、人民路,至黄花机场东航站区站,线路长48.1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34座。在东端设黄梨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在西端设雷锋东停车场。总投资约336.7亿元。资源开发主要以沿线土地综合开发为主,结合地下空间、广告、通讯、商业等要素。该部分规模以评估机构评定并报政府审批的数据为准。1、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作为6号线PPP项目的总牵头顾问,管理和协调其他咨询机构的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实施6号线PPP项目;二是提供投融资、财务、商务和技术接口等全过程投融资咨询服务;三是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四是提供后续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合作过程中,就项目运作、合作原则和项目协议等事项的疑问(包括法务方面的咨询),给予适当的说明、澄清和解释。各阶段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5、投资估算:约700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含城市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2010年以来承担过以往项目业绩。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或经济金融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以往项目业绩为:已完成的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PPP项目总体咨询服务(注:总体咨询服务是指在PPP项目中担任总牵头咨询机构,协调组织其他咨询公司的工作,并负责具体的投融资方案、财务和商务咨询等工作)。以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中标注的完成时间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9、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项目人员基本资格要求表。岗位 人数要求 职称/执业资格要求 备注项目负责人 1 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经济金融 2 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建筑规划或城市规划 1 建筑设计或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机电工程 1 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土建工程 1 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咨询顾问(商务) 3 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咨询顾问(财务) 2 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综合管理人员 2 经济类助理及以上职称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2.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2.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交纳。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2.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账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