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新平沙》采编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新平沙》采编印刷服务(项目编号:GDJZ2015-F097W;采购计划编号:P-20151020-002323)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新平沙》采编印刷服务。2. 项目内容:采编印刷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3.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壹仟元整(¥371000.00);4. 报价上限:人民币叁拾柒万壹仟元整(¥371000.00),注:超过该上限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5.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合法的国际国内统一出版刊号,从业人员须具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从业资格证。 3、须配备一名以上熟悉平沙地情的专职记者长期派驻平沙,负责《新平沙》稿件采写工作。 4、须配备专业编辑团队,确保《新平沙》按时、保质出版。 5、具备安全可靠的专业报刊印刷条件,具有符合条件的送报车辆,能确保《新平沙》及时派送到位。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证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允许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对规模的限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第二次采购,前一次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不限家数。)三、购买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03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3.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资格要求中第1、2、3、6项资料;(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四、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04日14:30-15:002.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15:003.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一楼会议室)。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919166243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15 联系人:联系人:王志学(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3750043147 联系人: 何晓春(标书售卖) 联系电话:1352721678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1278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香洲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 0000 0057 7942 3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