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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医疗保健
发布日期: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为推动如东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解决如东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供求矛盾,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同时引进先进的医养融合的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如东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如东县中医院PPP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位于如东县城新区中心位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医疗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5326平方米(157亩),设计的建筑密度为16.3%,绿地率35.05%。新建医疗中心总床位1000张,设计年接待门急诊号次450000 人次。总建筑面积为11418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7.1亿元。目前土建部分已经完工,全部工程预计到2016年10月完工。项目建成后,将一定期限内项目设施的运营管理权向项目公司1(SPV1)转让,核心医疗业务由如东县中医院负责经营,社会资本只负责非核心医疗部分的运营管理。

二期是养老中心项目,拟建成具有中医特色“医养结合”的,集医疗、养老、养生、健教、康复、护理于一体的中高档的综合养老社区。计划总投资暂定7亿元,其中二期项目的首期项目,计划于2017年开始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计划投资2亿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项目公司2(SPV2)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一定期限内的运营管理,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如东县政府指定机构。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一期项目拟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二期项目拟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如东县政府授权如东县国有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并授权其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一期医疗中心项目公司1(SPV1)和二期养老中心项目公司2(SPV2)。SPV1、SPV2的注册资本金均为各期项目初始投资的30%。如东县国有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按最终确定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对于一期项目,SPV1负责项目非核心医疗业务,包括药品及耗材供给、物业、食堂、超市、停车场及物业管理等后勤等方面的所有事务运营管理,并获得相应的运营收益。如东县中医院全权负责核心医疗部分的运营管理。对于二期养老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政府提出时间、需求等项目建议和要求,由SPV2负责可研、立项、设计、招标及建设全过程,建设资金由SPV2筹集、支付。在运营阶段,由如东县中医院负责一般医疗、日常护理、定期体检等辅助服务,SPV2负责除中医院承担的辅助服务之外的所有的养老服务的运营管理,并获得运营收益。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负责将一期的医疗中心以及二期的养老中心,按既定的标准,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如东县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未经政府批准,SPV1、SPV2不得将被授予的特许经营业务委托他人运营。

2)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特许经营协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受让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

3)PPP项目合作期:20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且联合体成员之一,必须具有医疗、养老运营方面足够的业绩经验及案例。联合体需确定一个成员为牵头方。联合体的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出资的51%;

2、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实缴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0%)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 申请人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申请人具有投资医疗、养老项目业绩,具有医疗、养老领域丰富资源,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5、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7、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     2015年 12月16日 13:30-14:30

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14:30

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2A层

接收人:胡如兵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七、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 胡如兵

联系电话:025-83633821

采购人代表:朱亚洲

联系电话:0513-8452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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