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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农林牧渔|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5130967)
1.招标条件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泉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方式建设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泉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3 项目概况:
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起点位于大坪路,终点与森林公园三期步道相接,示范段绿道包括一条自行车道及一条人行步道,全程采用人车分离式绿道设计。绿道沿线设置1个驿站、2个小游园、5个服务点及8个休息点,总用地面积约230亩。主要内容包括:
(1)慢行系统:
道路起于成功驿站,经过成功驿站至寄啸台段(自行车道桩号K0+000-K0+770),寄啸台至桃源谷段(自行车道桩号K0+770-K1+500 ),桃源谷至出轴段(自行车道桩号K1+500-K2+100 ),出岫至遐观段(自行车道桩号K2+100-K2+630 ),遐观至载欣段(自行车道桩号K2+630-K3+430 ),终于载欣至森林公园段(自行车道桩号K3+430-K4+037.332 )。自行车道全长4.01公里,步行道全长4.04公里。本项目共有桥梁33座,其中连续钢箱梁桥3座、钢筋砼连续刚构桥4座、钢桁架桥3座、钢筋砼栈道桥23座。具体技术标准为:
①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②桥梁环境类别:Ⅱ类。
③设计荷载:自行车道及人群荷载:5.0Kpa。
④地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桥梁抗震设防分类:丁类,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B类。 
⑤人行道桥面标准宽度:
0.25m(栏杆)+3.00m(人行道)+0.25m(栏杆)=3.50m;
自行车道桥面标准宽度:
0.25m(栏杆)+3.50m(自行车道)+0.25m(栏杆)=4.00m;
综合慢道桥面标准宽度:
0.25m(栏杆)+3.00m(人行道)+1.00m(绿化带)+3.50m(自行车道)+0.25m(栏杆)=8.00m。
(2)服务配套设施:全线共占地230亩,包括1个驿站、两个小游园、5个服务点、8个休息点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成功驿站,占地57.3亩,停车场9797.6㎡;
项目 单位 数量
总用地面积 ㎡ 38187.9(57.3亩)
建筑占地面积 ㎡ 5311.8
总建筑面积 ㎡ 10499.6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 ㎡ 7855.1
其中 停车楼面积 ㎡ 9797.6
其中 计容建筑面积 ㎡ 7153.1
不计容建筑面积 ㎡ 2644.5
综合服务用房面积 ㎡ 702
停车位 个 辆
其中 机动车停车位 个 242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270
大巴临时停车位 个 3
总铺装面积 ㎡ 5758.2
总绿地面积 ㎡ 27117.9
容积率   0.21
建筑密度 % 13.91
绿化率 % 71.0
     

②小游园2个
小游园一:知还园,面积约9500平方米,场地定义为游园节点,添加换乘、停车、茶座和配套服务用房等功能。
小游园二:桃源谷,该节点面积约15000平方米,定位为绿道小游园,提供绿道综合服务与管理。
③服务点5个
服务点一: 望江台,位于全示范段约0.6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共用的服务点,占地面积:565平方米。
服务点二:出岫,位于全示范段约2.2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车行道共用的服务点,占地面积:2838平方米。
服务点三:暇观,位于全示范段约2.2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车行道共用的服务点,占地面积:503平方米。
服务点四:载欣,位于全示范段约3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车行道共用的服务点,占地面积:990平方米。
服务点五:载奔,位于山线绿道示范段的终点,为已建的森林公园三期步道的起点入口广场,并对其进行景观提升,增设一座公厕。
④休息点8个,休息点一位于步道约250米处,占地876平方米。休息点二位于步道约1015米处,是于两个小游园之间的休息点,占地152平方米。休息点三位于步道约1350米处,是占地146.5平方米。休息点四位于步道约1150米处,占地388平方米。休息点五位于步道约1015米处,占地168平方米。休息点六位于步道约2528.5米处,占地92平方米。休息点七位于全示范段约2.78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车行道共用的休息点,占地面积:1245平方米。休息点八位于全示范段约3.55公里处,是一处步行道与车行道共用的休息点,占地面积:683平方米。
项目 单位 数量
成功驿站停车楼 ㎡ 9797.6
成功驿站综合服务用房 ㎡ 702
桃源谷综合服务用房 ㎡ 448.9
桃源谷茶室 ㎡ 286
桃源谷展馆 ㎡ 196.8
知还园管理用房 ㎡ 36
知还园公厕 ㎡ 53
望江服务点公厕及管理用房 ㎡ 109
望江亭 ㎡ 135
出岫公厕及管理用房 ㎡ 76
遐观公厕及管理用房 ㎡ 41
载欣公厕及管理用房 ㎡ 85
载奔公厕及管理用房 ㎡ 29

(3)绿廊系统:维护绿道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的绿色防护带,示范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山线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道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控制其单侧宽度不小于100米(绿道路缘外侧至划定的控制边界线之间的距离),其中山林地段可根据山体等高线进行调整,放宽至150米,途经村庄地段适当缩小,不小于60米。
(4)管线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公共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5)标识系统:包括引导标识、解说标识、指示标识、命名标识、警示标识。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标示、配套管线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9157.01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885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909.1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1388.43万元。本项目投资范围总额为其中的建安工程费用为18859.41万元以及运营维护费用。
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文件中项目全线占地230亩范围内的管养和维护,停车场(9797.6平方米,约242个机动车位,270个非机动车位、3个大巴临时停车位)和户外广告牌(成功驿站2块、2个小游园各1块、5个服务点各1块,共9块)的经营权,以及占地230亩范围内其他由项目公司提出并经项目实施机构同意的可经营性项目。
2.4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元,注册住所为项目所在地;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由中标的投资人独资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出资形式为货币。
2.5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可用性付费+政府绩效付费。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①股权融资:设定中标的投资人提供不少于该部分投资建设总额30%有资金,自有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②债务融资: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70%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的投资人补充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或担保物(如需要)。
2.7项目合作期:10年9月(其中建设期9个月),建设期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8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投资人招标,由中标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中标后,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中标人签署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以规定泉州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基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分别与施工单位、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该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投标申请人2014年度净资产不少于0.56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32亿元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证明的累加值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应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0.56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③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自有资本资金的筹集,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五年内作为投资人投资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8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主办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含三家)。(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4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通知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1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2)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携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9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360万元,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5130967 。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由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泉州鲤城区新华南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5-22819877
传  真:0595-22819877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施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309277、87552405
传  真:0591-87525237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号:118080100100054835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0624-15130967
项目名称: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
致: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泉州市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月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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