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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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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湖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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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已由湘西自治州州发医改【201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与新建路交汇处,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内。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地上12层地下1层 ,主体结构采用框剪结构,基础采用桩基,建筑高度48.15米,建筑跨度8.4米,总建筑面积24847.36平方米,总投资额为9377.69万元。 2.4 监理取费基数: 9378 万元。 2.5招标范围: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施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约为388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 2.7工程监理拟达到的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监理员不少于 1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7月-9月)的社保证明(可提供网上查询);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吉首地区不得同时担任2个或2个以上的在监项目,注册证书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诚信保证金 5.1依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州政发[2014]15号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通知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诚信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1915 0105 2920 0150 840 5.2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儿童专科建设项目监理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按规定注明的诚信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的拟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报名后不得变更)持法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入湘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贰套,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 7.2 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报名时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出国的以公安或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住院以所在医院出具的住院书面证明和住院交费凭证为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223940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与建新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田太平 电 话: 185706308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 0731-82252111 传 真:0731-84439000 邮 箱: 166217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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