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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县文化局数字影厅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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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网络通讯|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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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文化局数字影厅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县文化局委托,就数字影厅设备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字影厅设备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5】-234 三、招标内容:(设备明细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备注 4、交货地点:合同备注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11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开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文化局 地址:吉县新城西楼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357-7926664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0357-3305009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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