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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内蒙古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建设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环保绿化|科技文教
发布日期:

内蒙古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建设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C070FW
1. 招标条件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经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审核修改后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送交通运输部,并委托审查单位交通运输部研究院进行审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已经报送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由于该项目线位通过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待《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后,即可获得批复。项目业主为赤峰市经棚至承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社会资本投资。招标人为赤峰市经棚至承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本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出海通道和精品旅游公路。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高品位蒙元文化、红山文化和草原风光景观旅游公路通道,改善区域交通状况,带动区域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已于2014年11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发改委初步审查,并由交通运输部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交办财审函〔2015〕298号)确定为交通运输部第一批PPP先行试点项目,要求2016年开工建设。因此,本项目非常必要和迫切。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荷载等级公路-I 级。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拟设于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设计终点以西6km 处,终点拟设在十二座联营南。
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西拉木伦园区一级保护区因西拉木伦河而设,保护区呈东西走向,与高速公路拟设线位走向基本正交,故公路无法避绕该保护区。为了减少对一级保护区地质环境的破坏,公路通过布设大跨径桥梁跨越西拉木伦河,桥梁长度为1908m。现对《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建设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单位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2.1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建设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号 主要服务内容
JCDZHJ
(地质环境) 编制本项目穿越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编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CDZHJ
(地质环境) 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资质证书。 近5年内(2010年1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或同时独立完成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和土地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3.2 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3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信封(服务费报价表)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6.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赤峰市纪检委驻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电  话:0476-5890666
邮政编码:024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经棚至承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609室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苏岩、章亮
电 话:0476-5895070
传 真:0476-5895070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滕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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