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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设备购置(电教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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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科技文教|机械机电|办公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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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设备购置(电教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16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十八中学的委托,对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设备购置(电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15-ZB1468 2.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设备购置(电教设备) 3.项目预算:人民币1198890.00元 4.招标内容:采购电教设备,具体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得拆开投标,否则拒绝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清单中指定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详见授权清单); 3)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元/本,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会议室) 7.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日期截止前十五天。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2会议室)。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悦 电话:010-67602409 13. 招标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联 系 人:林凌 电 话:010-63509799-861 传 真:010-63509799-860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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