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盘锦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移动办公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ULN-PJ-2015100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就2015年盘锦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移动办公硬件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凡符合资格要求并具备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E人E本(T8S)500台。 2、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d)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e)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f)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须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不同投标申请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对设备原厂商不直接参与销售的情况,允许采用代理投标。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 (5)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6)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在国内/外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标包划分 本次项目不划分标包,按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月 22 日至2015年 10月 26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与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服务费电汇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LTZ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服务费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将上述费用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注明项目简称及“招标文件费”字样,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 11日 11 时,递交到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盘锦联通B座410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盘锦联通B座410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_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38号_。 邮编: 110021 联系人及电话:徐杉杉(获取标书及保证金事宜) 024-25647847 李兴武(招标投标事宜) 18640051115 贾蕊(招标投标事宜) 13124250618 电子邮件:LNLTZB@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兴顺支行 账号:0249001081109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东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