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I标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财政厅以陕财办农 [2015]6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政府配套。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施工I标项主要内容为:在枣林镇贾家村、神差村、安家庄村新打机井12眼,改造机井1眼,安装水泵13台,修建井房13座,配套架设0.4KV低压输电线路5.15km,安装变压器5台,埋设低压输水管道25.72km,安装给水栓613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87449219或15991768860进行电话报名。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岐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联系人:冯龙波电 话:0917-8212373传 真:0917-8212487邮政编码:721008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联系人:张晋 电 话:029-87449219 传 真:029-87431926邮政编码:710001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