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汉滨区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依据陕水农发[2015]23号文件批准建设,安水管[2015]35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汉滨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汉滨区2.2标段划分:两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2.3招标范围: Ⅰ标项:牛蹄镇土坪村工程项目区,新修石坎梯田120亩,改造加固堰塘9座; Ⅱ标项:关庙镇小李村工程项目区,新修预制混凝土砌坎梯田155亩,新建泵站2座,配套建设高位调节蓄水池6座。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9月10日报名,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1日至9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同上)。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时,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7、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汉滨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联系人:席工电话:13992539921、0915-3204289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联系人:王媛、梁文丽电话:15202987723、029-82309196传 真:029-8230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