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略阳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第二批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略阳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中市水利局关于第二批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略阳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汉水发(2015)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阳县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略阳县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略阳县10个镇,项目概算总投资1045.4万元,计划工期:180天;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2.2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修建灌溉渠道13条,长20.4km;水源建设(引水枢纽)项目4座;节水灌溉项目4处,铺设灌溉管道12.61km,新建蓄水池11口;整治排洪沟渠9处,长16km。2.3施工监理标项主要内容:第二批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略阳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2本工程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发射塔西北角)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汉中市前进东路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第一会议室。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略阳县中央统筹土地出让收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略阳县政府大楼638室联系人: 裴先生 电话:0916-4834312代理单位: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台区兴汉路东和雅居二楼(鑫海名车汇二楼)联系人:杨鑫 电话:1899268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