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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泉县池河至迎丰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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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陕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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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池河至迎丰四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泉县池河至迎丰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字【2015】65号)下达投资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池河镇接316国道K1978+000处,路线向北沿旧路经前池乡、谭家湾至池河道班后在K2+283下穿阳安铁路,经双营村后利用旧桥跨越东沙河,到达中池乡后,向北经中心村、电站指挥部,利用原筷子铺大桥至大堰村,经茨坪村,利用旧桥跨干黄沟后到达青泥涧,继续向北跨弓箭沟,利用迎丰大桥跨池河至迎丰镇,继续向北,经庙梁后到达路线终点宁陕石泉界。路线全长39.556公里,路基宽6.5m ,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0m+2×0.25m硬路肩,计划工期12个月。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一个监理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内独立完成过2条及以上且单条里程均不小于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油路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座1407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持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一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0日9时,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10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座1405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泉县环城北路中段43号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一号汇鑫IBC B座1407 邮政编码:725000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焦女士 电 话:0915-6321659 电 话:029-81878580 13379181468 18709153177 传 真:029-81878580 邮 箱:hwd_zb@163.com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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