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113-延133井区14亿方/年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CZC2015-ZB-377/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113-延133井区14亿方/年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已由延安市发改委以延发改基能备[20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矿权区西北部,井区面积共2341km2,主体工程包括新建306个单井、48个井场、8座集气站(其中JQZ6与天然气处理厂合建)、1座清管站、1座天然气处理厂(含合建的JQZ6集气站)、相关采气和集气管道及配套公用工程,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天然气集输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天然气处理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仪表自控及通信系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2016年及以前投产部分的全部工作。2017年至2021年投产部分遵照甲方要求,2021年底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3项目经理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3.4 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揽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3.5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需提供2012年~2014年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三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一会议室(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邮编:710061联系人:宋沛 孟凌电话/传真:029-8525750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账号:102445466642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