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经济和商务局所需县域商业网点规划谈判招标公告 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沁水县经济和商务局的委托,将对沁水县经济和商务局所需县域商业网点规划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1. 采购编号:QSCGFW2015-10 二、项目名称:沁水县经济和商务局所需县域商业网点规划 三、采购内容:县域商业网点规划(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四、预算金额:400000元。 五、领取采购文件地址: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沁水县政务大厦财政局309室)。 六、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前各供应商须在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和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需向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如下材料: (一)书面查询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询事由,即因何事查询。包括查询涉及的具体事项、目的与用途,等等。 2、查询内容,包括申请查询的信息种类、被查询的单位、个人,以及查询信息的年限、时限,等等。 3、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查询事由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二)身份证明: 1、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查询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查询地址:沁水县人民检察院203室(沁水县新建东街2599号),联系人:潘科长;联系电话:0356-7062603。 八、接收文件时间:2015年7月7日15时。 九、谈判采购时间:2015年7月7日15时30分。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十一、谈判采购地点:沁水县政务大厦(沁水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厅)。 联系人:李婷 邮政编号:048200 联系电话:(0356)7022973 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