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国道三原至礼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8国道三原至礼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以下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自省补与地方自筹,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标准:路线全长77.155公里。拟定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8米,其中三原县城过境段2.52公里,利用原断面,路基宽度45米,礼泉县城过境段1.8公里,利用西环路断面,路基宽度采用31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均为公路-Ⅰ级。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三原县与阎良区交界处的义和村,沿旧路改扩建经大程镇、美乐街道、西张街道、范家,于新庄下穿西铜一级公路,从三原县城北侧通过后跨清峪河,于K25+900下穿延西高速,继续沿旧路经张家屯、北石窑、扫宋街道、桥底镇,于K45+260处下穿在建银百高速后跨泾河,经北屯、烟霞镇,于赵镇北侧通过后跨越泔河,在K73+240处下穿福银高速后,经皇甫,利用礼泉县西环线,终点位于礼泉县,接312国道K1546+700,路线全长77.155公里。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划分一个标段(HP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交通运输类甲级报告书资质;(3)近五年内(2010-2014年)至少完成过3项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能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申请;(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投标申请。4. 投标报名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上述资料附一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5. 联系方式招标人: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A座9楼联系人:田工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29-88603905 日 期:201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