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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钢水、铁水取样器及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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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陕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水利电力|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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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水、铁水取样器及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龙钢公司钢水、铁水取样器及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包二龙钢公司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钢公司钢水、铁水取样器及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 2.2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包二:龙钢公司炼钢快速热电偶采购 (招标编号:0866-15B2SXQY071 / 02)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快速热电偶 KD-602-600 300000 支 2 快速热电偶 KD-602-1000 360000 支 2.3交货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物资总库 2.4交货期:接需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到龙钢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需提供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不少于3项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3投标人需携带试用样品,自行送至招标人处进行检测,按炼钢厂热电偶试用要求试用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样品送达地点: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炼钢厂 联系人:李健 13772746206 马欣 15929845088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样品试用要求 4.1炼钢快速热电偶试用要求: 4.1.1炼钢厂目前使用的热电偶规格为1m和0.6m两种,热电偶头分度号为钨铼; 4.1.2快速热电偶必须与炼钢厂目前所使用的测温枪匹配; 4.1.3所有热电偶必须用塑料袋密封防止受潮,使用前各取5箱在新区进行试用,每箱50支,试用结果满足生产要求; 4.1.4 1m(0.6m)热电偶纯纸筒长度必须为1m(0.6m),且测温耐火头与纸筒用胶粘接牢固,不能有掉头、破损及扁头现象; 4.1.5测量范围1200-1800℃,同一部位连续测温误差不应大于±5℃。且在试用过程中不能因热电偶质量问题造成烧枪事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梅苑温泉小区东院二楼会议室 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09:00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西段5号禹龙国际酒店708室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9-857540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南楼311室 邮 编:710014 联系人:张工 刘工 电 话:029-81615623 传 真:029-81615623 开户银行:中行西安华陆大厦支行、建行西安锦业一路支行、工行西安和平路支行、农行西安解放路支行、交行西安甜水井支行(任何一家均可办理,账号不变,同行不能汇款,需跨行电汇) 账 号:261013331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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