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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利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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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陕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水利电力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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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利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安水规计发【20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平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利县境内。 2.2 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厂、取水枢纽、管网等。招标范围包括设计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相应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申请报名;投标时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投标项目经理注册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在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座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上午9 点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组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月湖南路 地址: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座19-01室 邮 编:725500 邮 编:725000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人:陶女士 电 话:0915-8412222 电 话:0915-3200783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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