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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供电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5月8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供电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ZB2015-59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志强 0311-865781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1单元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22568 15633838134 张广路 采购内容: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供货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级 (含4级)以上资质的的法人。 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 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 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应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 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洒店1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张广路 联系方式:0311-89622568 15633838134 传真电话:0311-8962256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622568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5年5月8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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