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扶风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5]155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省投资。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扶风县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将扶风县2015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建设内容为:一标项段家镇银豆村供水工程;绛帐镇中坡村供水工程、兴无村供水工程。二标项:召公镇大槐村供水工程、杏林镇彰召村供水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 月24日至2015 年5 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917-3550998(张)进行电话报名。22015 年5月4日至2015 年5 月8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宝鸡市大庆路113号凯旋城铭座132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4日上午0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风县城乡供水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建设办公室 责任公司 地 址:扶风县新区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旋城铭座 1320室 联系人: 卫永强 联系人:张小卉 电 话:0917-5218451 电 话:0917-3550998 邮政编码:722200 邮政编码:721000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