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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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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水利电力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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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余招字[2015]第3004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新余市公安局 招标工程项目 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0kV配电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高新大道以北,九鼎路以南(E13-1号宗地)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余发改投资字【2008】139号 项目总投资 70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75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 层次/结构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单位现场确定的内容为准)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单位现场确定的内容为准)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0kV配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类别 及等级 新余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0kV配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本人身份证 其他要求 1、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2、开标前,投标企业应将拟派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附电子版),作为本企业的投标资料,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建造师、五大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详见余住建字[2012]145号文)。 3、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五大员上岗证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如受到江西省住建厅、新余市或新余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限制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其投标无效。 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2月9日 申请期限 7天 申请时间 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5日 联系人 简先生 联系电话 0790-6341065、18179017907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负责人:(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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