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民政局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川县民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川县民政局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川县民政局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慰问品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HCCZ2015-02三、采购人名称:洛川县民政局 地址:双拥街附近 联系方式:0911-3622208 13891191638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 地址: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联系方式:0911-2124666 18992174076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标段一:面 粉 6000袋 (预算价:588000元)食用油 1000桶 (预算价:64000元)标段二:棉 衣 500套 (预算价:324500元)六:项目概况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生活慰问品,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总预算976500元。七、项目性质:财政拨款八:项目用途:困难群众慰问品九、供应商资质要求:(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须具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盖的复印件)。(5)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内)(6)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2014年12月)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仅供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通过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予付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初审时做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十、 招标文件发售:1、 发售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 1月27日时止2、 发售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 3、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十一、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2、 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3、 投标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延盼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1-2124666 18992174076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延安东街支行账 号:103606082067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