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新安水文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5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新安水文站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长春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吉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新安水文站建设工程招标工程规模:生产业务用房398.5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徐家村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 9 月 30 日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4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长春分局联系人:孙兴勃电 话:0431-8537027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邮编:130022联系人:张艳平电话:0431-85370361监管部门: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