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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国县公安局电子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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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水利电力|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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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公安局电子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依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电子设备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因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现对其进行询价。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GZJD2015-XG-X002/1 (二) 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元) 一 电子设备 (国产产品) 1 个 UPS电源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770000 1 套 痕迹物证照明设备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1 套 物证保全装备项目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1 套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60 台 台式电脑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提供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授权书装订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装订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只接受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参与响应。 (四)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14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国县平川大道南段13号明心电脑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兴国县公安局 地址:兴国县平川大道南段13号 地址:兴国县滨江大道 明心电脑二楼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97-5312616 15070155660 联系电话:0797-5305308 传真:0797-8160099 联系人:赖小玲 邮箱:962738493@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9210906534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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