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2014中央财政资金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拟对我校中央财政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中央财政仪器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SXND-W-14039-1_2_2 三.招标内容: 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十二包(食品)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1 果贮实验室 1 否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一个月进口设备8-10周 4、交货地点:山西农业大学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五.所投产品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投标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西农业大学实验设备处 3.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整(500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开户名称:工商银行太谷县支行 银行账号:0508015709026400119 联系人:张宇波 联系电话:0354-628900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山西农业大学实验设备处招标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铭贤南路1号 联系人:陈瑞 电话:0354-628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