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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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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河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网络通讯|办公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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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4年12月11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4CK-071(HBXH-2014-102)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三羊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6723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33103359侯军芳 采购内容:业务装备采购 采购用途:公安局业务装备专用。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公安局 交货期:3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记录证明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为所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需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记录证明函,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0319-8290975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11-80872155 13833103359 传真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72155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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