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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本馆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为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本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宁发改审批【2014】35号文件,招标人为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本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宁武县东寨镇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65.1平方米 2.5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94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在有效期内,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配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0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1、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份)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规费证;6、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组织机构代码证;8、报名人身份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请同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350091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六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电 话:0350-3336605 或 18234050611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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