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4】270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城镇建设指挥部的委托,拟对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溇水河亲水平台装饰工程(苗木种植部分)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4-167号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范围:绿化苗木购置、栽植及后期养护管理。 (二)工程地点:亲水走廊 (三)工期: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 (四)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成交金额的90%,成交金额的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到期后采购方一次付清(不计息)。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五)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至谈判地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6、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7日17:30止。 七、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8日15:00至15:30,逾时恕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始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现金)。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0718—5290619(传真) 向先生 1800726330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