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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水县太原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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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重庆市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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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太原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0145
发布时间: 2014-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太原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已由彭水发改发[2014]3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014年农村饮水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太原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
2.2工程地址:彭水县太原镇。
2.3规模及建设内容:
2.3.1彭水县太原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位于太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净水厂工程:新建净水厂一座,设计规模为500m³/d,总占地面积3.2亩;新建滤池64.95m³,深埋0.27m;新建清水池332m³。(二)管道工程:新建引水管道长3.5KM、新建供水管道4438.37m。(三)附属配套工程:新建加氯药房36.45㎡、管理房64.8㎡,并配设水质日常监测设备14台;新修围墙140.4m;新建大门一扇。
2.3.2 工程总投资约319.23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管道安装工程、管理用房、加药间、化粪池、清水池等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渝水基(2012)4号文件要求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未取得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4 年10月15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11月7日10 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静园路269号好运来A1栋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人:官老师
电 话:023-78843748 电 话:023-587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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