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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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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河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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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123)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 新安县人民医院 委托,对
新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新安县人民医院
3、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123
4、招标内容:射频治疗仪、臭氧治疗仪、超声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等疼痛科专用设备采购。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有与所投产品相符的经营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销售类似医疗设备的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销售类似医疗设备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一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新安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韩科长
联系电话: 13938864488
招标代理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史女士
联 系 电 话:15896532140,0379-65263389
传 真: 0379-6526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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