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教育局中小学取暖降温工程第二批空调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批准,洛龙区教育局中小学取暖降温工程第二批空调设备项目【洛龙2013014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洛龙区教育局中小学取暖降温工程第二批空调设备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证明及法人授权书,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可先到洛龙区纪委执法室(行政中心主楼1413室)或洛龙区政府采购办(主楼114室)进行登记报名,然后到洛龙区教育局财务室(主楼430室)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到洛龙区教育局财务室进行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分。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龙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63213848 13346999291 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