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已申报满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经批准采购。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满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代理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招标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AD-2013政-010BD 采购人名称:满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中山路7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冲 联系电话:0312-70712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号九州商务中心5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斐 0312-30853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A包:4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B包:4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C包:3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采购用途:完成满城县天网覆盖工程,满足交通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杆件及基础施工在30天内完成,设备在60天内完工。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最新公安部标准的产品(闯红灯卡口系统)检验报告; 3、投标单位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验报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满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时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时 开标、评标地点:满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斐 联系方式:0312-3085316 传真电话:0312-3085316